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厅所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5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至18:00的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审查地址为:
(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508办公室);
(二)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兴路16号314办公室);
(三)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南大街49号吉祥大厦6楼609办公室);
(四)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310会议室);
(五)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8栋301办公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可提前与公开选调单位联系确认)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二)《报考信息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选调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单位、工作部门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其中要求具有独立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宣传文稿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七)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由公开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行三轮后仍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选调资格。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公开选调单位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
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028-85174652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028-85543252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028-86726966
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028-86677068
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028-86113127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9806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