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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安徽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网信办

                               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青团安徽省委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安徽省少工委

                                                         2024年1月5日

  

  

  安徽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课程,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用好实践场所,推出优质资源,做强品牌活动,推进学科建设,开展科学研究,调动社会力量,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提供坚强基础。

  通过3至5年努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各方资源有机整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科学教育教师规模持续扩大、素质和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小学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科学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安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

  1.健全科学教育课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组织研制适配课程资源并向学校免费提供,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强化年级学段有机衔接,统筹规划科学教育与工程教育,体现实践性、综合性。鼓励各地各校聚焦培养目标,深入挖掘本地本校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具有特色的科学教育校本课程,加强科技创新教育和国产软件应用引导。将教辅书纳入监管体系,确保教辅书的思想性、科学性。将学校课程、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一体化设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深化科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科学及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不随意增减、占用课时。不断优化教案、学案,加强对学生有针对性的科学教育指导。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提升作业设计水平,培养学生深度思维。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提升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发挥各级教研部门作用,甄别、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统筹做好中小学校内科普教育工作,可通过科学类课程教学、课后服务等方式同步实施,也可通过开展科普讲座、科技周、科技节、科学营等活动安排,原则上每生每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制定并落实科学类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强实验室建设和教学应用,支持探索建设学科教室、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供给与补充,满足实验教学需求。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改进和强化实验教学,并注重利用先进教育技术弥补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及特殊儿童群体拥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足。提高实验室使用率,保障实验教学时间,合理核定实验员、学科类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将学校实验教学开设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日常督导。鼓励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简单易得、低成本器具材料,对身边的科学现象开展探索研究和工程实践。组织实验教学精品课程遴选,开展安徽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大赛和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实施优秀作品线上展示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科学实践活动。各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丰富校内科学实践,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少年科学院、流动科技馆、流动青少年宫、科普大篷车、科技节、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活动室、科技成果展示室、科普宣传橱窗等科普教育阵地,配备必要的科技教育器材和设备,为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拓展校外科学实践渠道,组织中小学生前往科学教育场所,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每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的校外科普活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科协、省少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科学教育课后服务水平。各地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项目。鼓励各校结合相关学科课堂教学情况,在课后服务中推出常态化拓展课程。鼓励校内校外之间、不同学科教师之间开展合作,探索开发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项目活动,每周安排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课后服务的吸引力。鼓励各中小学校建设科技类社团或兴趣小组,引导支持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倡导科普阅读进校园,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现有读书角、图书架、书报亭,充实科学家故事及科普类图书。健全第三方进校园机制,统筹利用社会优质科学教育资源。在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社会机构中征集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学生适用、成效显著的科普课程纳入课后服务。邀请高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科学场馆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以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走进校园,弘扬科学(家)精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加科学类课程教师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增设并建强培养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的师范类专业,强化实验教学能力。探索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高中阶段理科专业教师。在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鼓励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科学类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科学类课程教师供给。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加大科学类新教师的招聘和补充力度,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配置区域内师资力量,适时开展在职教师科学类学科转岗培训,鼓励引导优秀教师从事科学教育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提升师资能力水平。在“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中专门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落实中小学教师科学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增强科学教育意识与能力,鼓励开展科学教育专业水平认证创建。鼓励各地定期组织科学类教师开展学科教学、科学探究实验能力的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和教学比赛,培育一批科学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鼓励各地成立一批科学类教育名师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理论、案例研究、创新教育、师资培养等方面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科学类课程教师多元评价机制,切实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学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社会科学教育多元渠道

  8.加强校外资源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馆校合作,统筹动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基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工农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为广泛实施科学实践教育提供物质基础。发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作用,引导学校、学生开展科学实践活动。鼓励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根据当地中小学课后服务时段同步调整开放时间,节假日安排学生专场和家庭亲子科普教育活动,为中小学科学实践活动提供绿色通道。鼓励各地统筹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发布一批科技应用场景,面向中小学生有序预约、免费开放。鼓励各类科学教育场所定期招募中小学生志愿者,参与讲解体验和导览服务。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各地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教育基地。深化环保设施开放,丰富环境科普内容形式,打造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服务形式和模式,面向广大家庭和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引导企业援建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动员各类企业,尤其是与高精尖技术密切相关的企业,以企业捐资、挂牌、冠名等形式,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科学教育场所,提供设备、器材、图书、软件等,培训专业讲解人员。引导高科技工农企业开展“自信自立技术产品体验”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勤于探索、勇于实践。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体悟劳动精神、钻研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资源有效利用。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研究和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安排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向中小学生适当开放,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等,为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搭建平台,支持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用好相关实践资源。推动大学与中学联合教研,实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更好衔接;倡导联合共建创新实验室、科普站、人才培育班,探索大学、中学双导师制,进行因材施教。(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全媒体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面向中小学生开设科学教育专栏,丰富形式,加大对科学教育的宣传引导力度,构建全媒体科学教育传播体系。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新兴媒体要强化科普责任意识,加强科学性审核,合力开展科学教育宣传。鼓励各类媒体与科学教育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合作,加强原创科普作品创作,积极推进科学教育传播创新,营造重视支持科学教育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不断丰富科学教育资源。依托安徽智慧教育、“皖教云”等平台,推广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科学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制作上线“科学公开课”“家庭科学教育指导课”等系列课程,不断丰富平台科学教育资源内容。各地要遴选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建设中小学科普教育专家库,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学教育工作,加强科学教育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科普专家、科学课程、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库的征集、对接、调度机制,高效有序安排各地及学校选择使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科学教育与相关改革衔接

  13.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合理规划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总体规模,严格执行我省科技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批监管,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教育有益补充。将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合规的科技类非学科培训课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严格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加强正向宣传引导,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科技竞赛,为促进科技后备人才成长搭建平台,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竞赛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要坚持公益性,不得面向参赛学生以组织培训、夏(冬)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坚决做到“零收费”。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各竞赛组织方在竞赛活动中要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参赛学生家国情怀;要突出集体主义教育,为参赛学生未来从事有组织科研打牢思想基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长效机制。落实并推广“中学生英才计划”“高校科学营”等模式,支持省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在部分普通高中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中学生走进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参加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试点建设科技高中,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落实“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等,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推动省内高校开展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基础学科学生高水平培养基地,强化基础拔尖学生培养。推动各类学校强化跟踪研究和总结,实现在有潜质学生的发现方式、培养路径上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适应中高考改革的考试命题机制。推进中高考内容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考试命题,坚持素养立意,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引导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加强实验考查,提高学生动手操作和实验能力。建立由学科命(审)题人员、学科秘书、教育测量专家、命题组织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高水平命(审)题工作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中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职业目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7.推进大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系统设计。要根据各学段侧重点,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向各级各类教育有机发展延伸。注重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阶段科学类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融合。鼓励本科阶段开设《科学技术史》选修课。强化研究生阶段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思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8.突出项目引领。开展科学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项目,落实“校内科学教育提质计划”“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千家万馆’科学教育总动员行动”“科普进万家行动”“少年科学院”“中西部地区科学教育场所援建工程”“全媒体科普行动”等重点项目。创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示范)区、实验(示范)校和示范性基地,引领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少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充分调动科学家、各领域科技人才、科技馆所及科普教育基地科技辅导员等社会力量,加强谋划指导和推动落实。以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为依托,打造一批“家门口”的科普教育阵地,因地制宜制作刊播家庭科普短视频,编发科普知识宣传册等,推出一批家庭科普公开课,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城乡社区、服务千家万户。培育发展科普专业力量,组建由科普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组成的科普教育指导队伍,广泛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汇”“与科学家面对面”“家庭科学小妙招征集展示”等科普活动,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学生科学素质。将科学教育融入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面向广大家庭推荐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阅读的经典科普读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导读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尊重科学、热爱科学的科普家庭典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科学教育研究。成立安徽省科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配足配齐专兼职科学教育教研员,学校设立科学类学科教研组,加强科学课程研究和指导。加强科学类学科专业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我省科技计划对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推进科学教育交叉学科研究平台建设。鼓励高校、教科院、科研院所、相关学会协会建立科学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师国际交流,掌握国际科学教育动态,吸纳优秀研究成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学教育工作,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各行各业关心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省级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落实方案;各地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保障,将科学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系统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科学教育落地见效。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经费和项目投入,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等资金,支持学校开展必要的科学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和维修。健全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拨款标准,为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提供经费支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建设科学教育场馆、设立科学教育基金、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大对科学教育的支持力度。各资源单位要坚持公益定位,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提供科学教育服务。用好现有彩票公益金项目,切实做好教育助学、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工作。积极争取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支持,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特殊儿童群体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动态监测,落实青少年科学素质定期专项调查,科学分析研判结果。落实科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对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引导。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科学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感知度、认可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71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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